荆门技师学院2026年1月-2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6-01-05 19:38:39作者:继续教育学院——张佩琦 来源:荆门通用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浏览次数:22

荆门技师学院经省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批准为荆门市技能等级认定评价备案组织。根据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工作要求,现拟发布以下职业(工种)等级认定评价相关事宜公告。

一、认定评价职业(工种)等级、申报条件

(一)面向社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职业工种)、等级

(二)面向本校学生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职业(工种)、等级

(三)申报条件

1.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年满16 周岁,拟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年满16 周岁,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3年。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或中等及以上职业院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3.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0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4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5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 能等级证书,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6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4.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

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并在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4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

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2年。

5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

能等级)证书满2年的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学生。

二、认定评价内容和方式

1.理论考核:90分钟    笔试

2.技能考核:120分钟   笔试或实操

3.综合考核:120分钟   答辩

三、报名时间

202615日至115

    四、认定评价时间

2025110日至228

五、报名事宜

(一)报名所需材料

1.纸质版身份证复印件(正反)1

2.纸质版近半年免冠登记照彩照1寸1无底色要求);

3.电子版近半年免冠登记照彩照白底1张,数据参考:1寸295*413px/2寸413*626px,照片大小:11KB-350KB照片命名:姓名_身份证号码。(例如:张珊_420802111111111)

4.电子版学生评价花名册(考生导入模板)

5.其他事项:依据申报条件补充提交相关资料。

(二)报名方式及联系人

1.报名电话:0724-2389882

2.联系人:荆门技师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张佩琦

3.地址:荆门技师学院(新校区)爱飞客大道16号

4.公交路线:11、21路公交车爱飞客停车场站下车

六、考试地点

考点地址详见准考证。

七、监管投诉事宜

1.监管投诉电话:0724-2633809

2.监管单位:荆门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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