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给翟明伟同学退学处理决定的公示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荆门通用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要求,为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和学生管理的规范性,现将我校2025至2026学年度第二学期,相关学生的退学处理情况公示如下:
一、公示对象
本次公示对象为在2026年04月06日清明节假期后未按学校规定返校,且未履行任何请假手续。具体名单如下:
退学人员名单汇总

二、公示时间:
自2026年4月30日至2026年5月7日止。
三、相关说明
1、公示期间,如有学生对退学处理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学校教务处提出书面申诉。为便于调查核实,反映情况应署真实姓名,反映的问题应事实清楚。
2、公示期满,学校将按照规定程序为退学学生办理相关手续。
3、请各位同学引以为戒,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报到。
4、如有其他疑问,请与学校教务处联系。
联系电话:18972905583 联系人:赖老师
本公示视为退学处理决定的送达。
特此公示。
教务处
2026年4月30日


